Tuesday, April 17, 2007

弗吉尼亚枪击案

不得不写,首先对无辜死去的人表示哀悼。
第一:这是人性的泯灭和对生命的背叛。就像战争。让我想起姜文的《鬼子来了》。姜文被砍之前,刽子手先赶走了落在他脖子上的苍蝇,然后一刀下去,还是一斧子我就记不清了。人命的价值在战争中还不如一只苍蝇。

第二:媒体的责任心,国内的媒体跟疯了一样狂报道凶手是中国人,原因就是芝加哥太阳报发布了一个不确定的头条。他们简直巴不得这是一中国人干的!什么心态。美国的媒体倒还相对客观,甚至不确认凶手有一个还是两个,是不是在已经死亡的33具尸体里。只能等警方的报告。

第三:美国人对于枪支的管理。《权利法案》第二条规定:“组织良好的民兵队伍,对于一个国家的安全是必须的,人民拥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可侵犯。”而枪击案就是享有权利的代价。美国人清楚的知道,在NBC的非正规调查里37%表达了以上观点。认为应该枪支管制的有33%。就算再有枪击案,美国还是不会禁枪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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